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等工作经验[10] - 最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11] -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11] - 连任不超6年,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专业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12]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3]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 自独立董事辞职起60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5]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9]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重大事项独立意见包含基本情况等并及时报告与公告披露[21]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推举召集人[21] 资料与信息披露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25]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采纳[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披露独立董事辞职原因及关注事项,提前解职披露理由依据[15][19] 其他规定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8]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28] - 出现特定情形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及修改[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司南导航(68859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