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决策权限 - 五类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10%的股票[7] - 关联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7] 担保决策规则 - 七类担保行为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后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12]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5][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6][17] - 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19] 股东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1] 股东会通知与股权登记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2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6]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 等[2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投票权征集与选举制度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5]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6]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 2/3 以上通过[41]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3]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47]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4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3][54]
全通教育(3003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