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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3003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全通教育全通教育(SZ:300359)2025-08-28 17:54

管理原则与目的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平等、诚信和主动[3] - 目的是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4] 管理职责与对象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7]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8]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出席[8] 时间规定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合规要求 - 开展工作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10] - 接受调研时,董秘全程参加,相关人员书面记录签字[17] - 调研机构及个人承诺书含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信息[17] 信息披露 - 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示新媒体平台及地址并更新[12] - 指定《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2]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保证信息公平性[19]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谨慎、客观,不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20] 其他事项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必要时回应[21] - 制度未尽事宜或相悖时按相关法规为准[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批准生效[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15]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流程[18]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及维护权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