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全通教育全通教育(SZ:300359)2025-08-28 17:54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 公司董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8] - 选独立董事时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8] - 选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8]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9] - 得票数超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按票数排序当选[10] - 当选人数不足且未达章程规定三分之二需二轮选举[10] - 二轮未达要求需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0]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需二轮选举或下次另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