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定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公司应提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12] - 正常情况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2] 其他 - 委员会下设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5] - 细则于2025年8月修订[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