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信息汇报与安排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总经理向审计委员会委员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9]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9]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5]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15] - 审计委员会会议正常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6][17] 审计工作流程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材料[20] - 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沟通审计内容、评估能力并审阅财务报表[20] - 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正式意见前,审计委员会沟通问题并监督[21] - 年度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表决,提交董事会审核,还需交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决议[21]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 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全面评价工作和质量,形成肯定性意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21] - 改聘需对前后任事务所全面了解评价,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21]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确需改聘按程序处理并披露信息[22] 股票交易限制 - 年度报告窗口期内,审计委员会及其关联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3]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经审议通过后生效[25]
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