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301395) - 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仁信新材仁信新材(SZ:301395)2025-08-28 17:54

适用对象与申报要求 - 制度适用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管等[2]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锁定,到期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2] 增持规定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并承诺完成[14] - 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4]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4] 减持规定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集中竞价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16] - 大宗交易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17]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17] - 公司或大股东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处罚未满6个月,大股东不得减持[18] - 大股东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19] - 公司因重大事项受处罚或被移送公安,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22]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4] 交易限制与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或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25]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28] - 董事和高管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及开展相关衍生品交易[31] - 违规买卖股票,中国证监会将采取责令购回等监管措施[33] 责任与生效 - 公司董事长为股份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数据和信息管理[3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