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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00076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通化金马通化金马(SZ:000766)2025-08-28 17:55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9] 信息披露内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3][14]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作出专项说明[11]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3]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5]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9] - 证券部负责搜集信息、编制报告、申请发布及投资者关系管理[2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21]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秘组织临时报告披露[22]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发生特定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前需经多部门协作及审核,两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公告[26] - 临时报告披露前需子公司上报、董秘审查、董事长签发后公告[26]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相关人员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部及外部相关人员[29][30]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待披露事项[30] - 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和处罚[36] - 信息披露违规被通报批评等公司应检查并更正[36] 其他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并指定专门人员[32] -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信息报告责任[32] - 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34]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有证据证明尽责除外[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