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30113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总经理及经营管理层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 议事、决策程序及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 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 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一)具有较丰富的管理、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 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人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 力; (三)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