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30113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多样,可通讯表决[13] - 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可聘中介机构[14][15]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3]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