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健康(0029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名臣健康名臣健康(SZ:002919)2025-08-28 18:5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7] - 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审计委员会不得超过六年[9]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0] - 定期会议提前5天、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2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委员须亲自出席,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独董应委托其他独董[21] 职责权限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2]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9]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要求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提供信息[21] - 会议须制作记录,参会委员和记录人员签字,由证券事务部保存[23]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须书面提交董事会[23] - 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资料和内容保密[23] - 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6]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