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公司(68834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 HUA HONG SEMICONDUCTOR LIMITED(华虹半导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内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HUA HONG SEMICONDUCTOR LIMITED(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HUA HONG SEMICONDUCTOR LIMITED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 他相关规则的规定,实施境内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重 大事项: (一)董事会已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