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002613)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接待对象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3] 接待安排 - 公司设置证券部负责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5] 交流规范 - 公司相关人员接受特定对象活动时只能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6]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应在与特定对象交流后核实信息是否泄露[7]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回复[7]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9] - 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多项[10] 记录与存档 - 公司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签字确认[11] - 公司应详细记载特定对象活动情况并在定期报告披露[11] - 证券部负责将特定对象来访相关文件资料存档保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