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00261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审工作情况[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4] 内审部门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10] - 对公司业务活动等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7] 审计监察室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工作报告[10]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15][18]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多方面内容[18][19] - 对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后执行[25] 内部控制报告 - 根据审计监察室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 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审计报告[22]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做专项说明[22] - 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