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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股东会议事规则
林州重机林州重机(SZ:002535)2025-08-28 18:5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发生后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 董事会同意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费用公司承担[8][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12]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10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起始不含会议当日[12][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会议变更与地点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提案不得取消,需提前2日公告[17]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明确地点[19] 会议形式与记录 - 采用现场会议形式,提供网络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按交易时间,互联网9:15 - 15:00[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7] 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33] 普通决议事项 - 董事会的工作报告等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32] 表决权限制 - 股东违规超买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4]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应披露并提交审议[34]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4]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股份不计入有效总数[34] 业务管理合同 - 非经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非董高人员订立业务管理合同[35] 董事候选人 - 董事会及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36]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6] 累积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公司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3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