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高管")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董事、 高管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薪酬 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高 管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领取的报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专 项激励、奖金(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制度的实施、变更 和终止。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