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 - 公司根据2014年3月3日生效的公司条例登记为非香港公司[5] “三重一大”事项定义 - “三重一大”事项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7] 各事项具体内容 - 重大决策事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破产、改制等方面决策[10] -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涉及辽港股份领导班子等人员职务调整[10] -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有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等[11] -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包括年度预算内和超预算资金调动使用等[12] 决策主体职责 - 公司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履行决定或把关定向职责[14] - 公司董事会是经营决策主体,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作决定[14] - 公司经理层是执行机构,总经理研究决定一般事项[14] 决策流程 - 公司党委会议前置研究讨论后董事会对多项重大事项作决定[18] - 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要改革、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20] - 董事会决定经营计划、利润分配等事项,制定相关方案[20][22] -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下属企业海外机构“三重一大”等授权事项[24] - “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26] 决策规范 - 议题可由领导班子成员或总部部门提出,经审核同意列为议题[26] - 建议方案提交决策前需充分调研、听取意见并合规审查[26] - 会议按规定提前送达资料,确保研究沟通时间[27] - 会议严格遵守集体研究要求,符合人数方可召开[28] - 会议记录完整存档,形成决议或审议意见[28] -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行回避制度,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回避[28] 特殊情况处理 - 紧急情况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需事后报告并追认[31][32] 监督检查 - 公司对所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监督[31] - 公司建立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防范法律合规风险[32] - 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纠正不力向上级反映[39] 责任追究 - 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追究[40] - 集体决策失误或违纪违法,依情节对班子成员追究责任[40] - 个人违反特定情形追究责任,按规定给予处理[40] 制度适用与施行 - 本制度适用于辽港股份总部,管控企业制定制度报上级党委审批[44]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废止[44]
辽港股份(02880) - 海外监管公告 - 辽寧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