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之江生物之江生物(SH:688317)2025-08-28 18:56

利润分配 - 提取10%税后利润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5] 分红政策 - 优先现金分红,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8] - 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8] 决策监督 - 制订政策应履行程序,听取中小股东意见[3]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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