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公司董事会及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9] - 选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为股份数乘应选人数[10] - 选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同理[10] 当选规则 - 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2且位次在前当选[12] - 三轮选举未达拟选人数,半数以上者自动当选[14] - 三轮未达最低人数,原任董事不能离任[14] 后续措施 - 董事会五天内开会重召集股东会推选缺额候选人[14] 生效条件 - 实施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