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定义 - 公司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等[10]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交易金额(除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7]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成交30万元以下等关联交易(除担保),由董事长批准[1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并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8] 关联交易计算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按投资、增资、减资金额计算标准适用规定[22]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以12个月累计发生额计算适用规定[22]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3]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应区分交易对方和类型,实际超预计按不同情况比较[24] 关联交易审议要求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后董事会审议披露[24] - 符合九种情形的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和披露[24]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通过[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9] 关联争议处理 - 出现是否为关联董事争议,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需回避则回避[28] - 出现是否为关联股东争议,股东会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30] 关联交易其他要求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32]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休会期间发生的经董事会审查签约生效,仍需股东会追认[3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39]
美迪西(688202) - 美迪西: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