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西(688202) - 美迪西: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美迪西美迪西(SH:688202)2025-08-28 19:0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8] - 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请求[22]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事项[13]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事项[14] - 审议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的事项[14] - 审议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的事项[14]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6]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6]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6] - 审议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16][17]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6] 表决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1] - 关联交易决议,普通事项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2/3以上通过[4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42] 其他要点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4]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7]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48]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8] - 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44] -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通知公告前书面承诺接受提名并保证资料真实等[49]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5]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5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52]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5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52]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52]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53] - 会议主持人对决议结果有怀疑或股东对宣布结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53] - 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自该次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计算[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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