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西(688202) - 美迪西: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 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经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 披露文件的形式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 临时报告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 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