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达软件(60318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6][17] 职责与报告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11]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将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并披露[13] 信息披露 - 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含构成等[21]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28] - 提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2] - 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专项意见[22]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按其执行并修改[24] -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25]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