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601991)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和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 披露规则》等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证券上市规则》《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 程》")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债务融资工具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 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交易商协会信息披露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地《上市规则》")要求 披露的信息。 1 (一)公司及公司所属各企业; (二)公司董事会和董事; (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