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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06178) - 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9:3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会任命,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并选举,报董事会批准[5] 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考核及制定薪酬政策[7] - 就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管、薪酬等向董事会提建议[7]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变动建议[8] 会议规则 - 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提前七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1]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列席会议[11]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支付[11] 其他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5年[16]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有歧义以中文版本为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