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06178) - 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等委员会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会任命,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5] - 由独立董事任召集人,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职责权限 - 拟定选任标准程序,考核并制定薪酬政策方案[7] - 就提名任免董事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7] 会议规则 - 会议由召集人提前七天通知并主持[11]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1][13] 其他 - 成员对会议事项保密,档案保存15年[13][16]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