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3002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调整 - 依据包括同行业、所在地区薪酬水平等[3][4] 考核与审核 - 绩效考核及薪酬建议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6] - 委员会每年年初审核薪酬并决定是否年度调整[6]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立董事薪酬(津贴)由董事会建议,报股东会通过,按月发放[8] -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8] - 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款项[11] - 离任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薪酬[11] 激励与生效 -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13]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