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必创科技(30066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必创科技必创科技(SZ:300667)2025-08-28 19:5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6]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的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期末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亿元需披露[18] 信息管理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20]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20] - 公司申请股票终止上市需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21]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25]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8]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报告义务人签字(盖章)[28] - 公司总裁及高管应敦促下属收集、整理、上报重大信息[28] - 公司董监高及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8]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