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300667)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有 效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 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除本制度规定的上述证券投资行为之外,其他投资行为按照《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条 以下情形不适用于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