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30066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2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20]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情形交易可免审计或评估、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1][24]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1]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审议要求[22] 关联交易计算与子公司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2]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披露标准[22]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