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与担保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2] 股东权利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会议通知与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表决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32]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3] - 本规则修改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5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8]
必创科技(3006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