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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30066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必创科技必创科技(SZ:300667)2025-08-28 19:57

独立董事汇报与沟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4] - 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4] 独立董事决策权限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4]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6] 年报相关流程 - 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年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文件递交至深交所[6] 独立董事审查职责 - 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及文件,不合规可提意见[5] -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6]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延期开会或审议导致年报不能如期披露,独立董事应要求公司向深交所报告[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