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二)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