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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必创科技必创科技(SZ:300667)2025-08-28 19:57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4] -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需符合任职条件,要有资格证书等[4][5]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7]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需参加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8] - 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应及时报告公告[8] - 特定情形下,公司董事会应1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0] - 董事会秘书离任,公司应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3]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违规收入归公司[14][15] 制度相关 - 公司需修改制度情形:法规修改抵触或董事会决定[17]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法规,依法规执行[17]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