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30066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注册资本为2.04636039亿元[5][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4636039股,均为普通股[16] 股权结构 - 代啸宁、何蕾、陈发树等认购股份,分别占总股本39.41%、29.06%、11.00%等[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董事、高管等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9] - 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等提起诉讼或直接起诉[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7] - 多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重大资产购买、担保等[41][4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9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2][11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4]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要求[14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33] - 本章程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生效[18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