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605218) -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须保 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 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伟 时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委 员会 工 作制 度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