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605218) -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 事 3 人 。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