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00275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农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独立董事。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重 大投资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并担任召集人,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