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另设副组长1 - 2名[5]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临时口头通知[12] - 决策前期由投资评审小组提供资料初审后提正式提案[10]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20]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批准[20] -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3]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1至2个月提建议和材料[2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3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3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3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6]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4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42] -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提出意见[43]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议并向董事会建议[39]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56]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59]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其述职和自我评价[61] - 按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61] - 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62]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6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4] 其他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发布之日起实施[16][68] - 审计工作组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4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为决策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61] -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报告评议后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47]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支付[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支付[6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64]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64] - 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64] - 会议应有记录,出席委员需签名,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65] - 会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65] - 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65]
南大环境(30086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