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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威股份(30120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朗威股份朗威股份(SZ:301202)2025-08-28 19:59

人员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5]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5] 后续处理 - 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5] - 离职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8] 限制与义务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3年有效[11] 追责处理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3] - 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其他规定 - 特定情形自然人不能任职,违规选举聘任无效[5][6] - 涉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