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威股份(3012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设一名,为高管,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需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4]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等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事务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7]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 出现细则情形1个月内解聘[10] 董事会秘书离任审查 - 离任前需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和工作[11] 细则解释与修订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批准后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