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600283)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钱江水利钱江水利(SH:600283)2025-08-28 20:00

公司股本 - 2000 年 9 月 10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8500 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7] - 设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 20,033 万元,面额股每股 1 元[17] - 2000 年发行新股后注册资本增至 28,533 万元[17] - 2015 年 3 月 2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67,665,758 股,注册资本增至 352,995,758 元[17] - 2024 年 8 月 16 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每 10 股送 4 股,注册资本增至 494,194,061 股[17] - 2024 年 12 月 12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66,630,837 股,注册资本增至 560,824,898 元[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 560,824,898 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19]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25] -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 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批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委托理财、担保等事项[41] - 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以上的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41]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42] - 审查批准总标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4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或总资产 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2][43]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3] - 为资产负债率超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66]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6]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独立董事四人[87]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一定交易审批权限[91][92]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有召集情形和通知要求[93][9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对外担保须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95]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5 名,必要时设常务副总经理 1 名,总经理有一定权限[114][11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0][12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1] - 公司盈利年度且无重大投资计划、现金流满足需求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30%[12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 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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