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赛为(30004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5] - 至少每季度开会审议审计部计划和报告,向董事会报告内审情况[9] - 督导内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出报告[12] - 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25] 审计部 -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披相关业务环节[5][9] - 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任免,配专兼职人员[6] - 有权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制止违规行为并提处理建议[10][11] - 负责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审计监督,每年提交内控评价报告[12][17] - 对重要投资、资产交易等及时审计,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18][19][21]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审查信披事务管理制度[22][23] 报告与整改 - 董事会审议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保荐机构核查[25][26] - 指出内控重大缺陷,董事会作专项说明并披露[26] - 审计委员会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披露完成情况[27] 披露与处罚 - 年报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7] - 违规内审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处罚,严重犯罪移送司法[29] - 违规部门人员由审计部提建议,严重犯罪移送司法[29][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改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