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赛为(30004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 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在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服务以外的其他服 务时,如选聘执行重大资产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承办公司资产 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等,应充分评估是否影响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并综 合考虑服务质量和成本效益,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 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