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5日内发通知[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表决权相关 - 股东违规买入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9]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1]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24] 决议通过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章程决议[26]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不同指标占比不同,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9][30][31]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成交金额不同标准由董事会审批或股东会审议[32] 担保决议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2] 规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4]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权、解释权属股东会[34]
ST赛为(3000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