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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益股份(30100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嘉益股份嘉益股份(SZ:301004)2025-08-28 21: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5] 审计与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董事[9] 担保决策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两种情况由董事会表决通过[11][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15][18] 出席规定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或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非/独立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处理方式不同[22][25] 会议召集主持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29] 会议方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表决一人一票,审议提案需相应董事同意[29][32][33] 表决限制 - 董事在规定时间后表决情况不予统计,不同决议矛盾以时间在后为准[33] 提案审议 - 会议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应再审议,问题提案应暂缓表决[30][3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包含多项内容,档案保存10年以上[35][41]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