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天地(30115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相应总额 5%以上且超 500 万元[5] - 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5]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变动方向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0]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变动方向一致但幅度或金额超原预计范围 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实际差异幅度达 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1] 信息披露错误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遗漏重要内容认定为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8] - 年度报告正文或摘要中遗漏重要内容认定为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10] 处理措施 - 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专项鉴证[6]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遗漏或不符情况,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1]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12]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和财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2]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部门应查实原因并追责[12] - 五种情形下对责任人应从重惩处[12][13] - 对责任人追责前应听取其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利[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13]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3]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