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 提议与请求召开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7] 会议日期与登记 - 股东会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0] 通知披露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相关资料[21] 延期或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现场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等[21]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不得提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1][32] 会议主持 - 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分别由相关人员推举主持[29] 表决相关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30] - 股东会就关联事项作普通或特别决议有通过比例要求[32][36] - 公司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30%总资产,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6]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除外[32]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采取记名投票[33]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4] 决议执行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47] - 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立即就任[47] - 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8] 规则相关 - 规则按中国法律等规定执行,修改与规则抵触时公司应修改规则[50]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解释权属于董事会[50]
三维天地(301159)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