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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天地(3011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维天地三维天地(SZ:301159)2025-08-28 21:04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如下: (一)存在《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法律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