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松科技(68809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14]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4] - 会计专业人士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全职工作5年以上[14] 提名与履职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履职人员[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7] 资料保存与会议规定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4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41]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0] 责任与细则规定 - 擅自离职致公司损失应担赔偿责任[44]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独立董事担相应法律责任[44]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50]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1] - “以上”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49]